虹口法院新审判大楼建筑群位于北宝兴路东侧,俞泾浦防汛墙南岸,上海市市政公司驻地以北,该址 原是上海照相器材厂厂区,占地77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558平方米,使用面积12291平方米。地址为北宝兴路531号。工程于 2000年1月26日举行了开工典礼。本工程的设计方案为拆除原1号楼厂房,沿北宝兴路东西向新建八层审判 法庭大楼,同时保留原2号、3号厂房作为办公和生活用房,这样既满足了审判法庭的空间要求,又满足了 内部功能区分布和交通分流的要求,使新建大楼与保留建筑巧妙有机结合在一起,成为一组有一定气势,稳定、简洁的建筑群。1号楼呈环抱状,西侧退北宝兴路12米,形成一个宽阔的广场。2号办公楼呈南北向布置,其南侧为一片占地约726平方米的集中绿地广场,为办公人员创造了宜人的环境。2号楼西侧与1号 楼东侧相接,同时3号楼与2号楼也通过连廊相结合,从而合理地解决了各功能区域之间的联系。设计方案在得到市高院、区领导的首肯后,工程于2000年4月11日打下根桩,于2001年6月上旬峻工。历时14个月。
目前,整个法院共设35间法庭,其中大法庭3间(130-180平方米),中法庭7间(60平方米),小法 庭25间(24-30平方米);有执行室10间(12平方米);院庭长接待室4间(12平方米);大会议室1间 (400平方米),可容纳340余人;党组、院务(审委会)会议室1间;大型资料、阅览室1间;贵宾室各1间。
1号楼是新建审判法庭用房,设半地下室一层,主要用于停放机动车辆,地面八层,建筑面积12043平方米,使用面积8430平方米,其中首层设立案接待室、院、庭长接待室、法警办公室等;二层为执行庭办公室及执行室;三层为刑庭法庭及法院弱电中心;四五层为法庭区域;六、七层为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审监庭办公室;八层设大会议室、贵宾室、阶梯教室、资料室等内容。
2号楼主要是办公用房,共四层,建筑面积3170平方米,使用面积2219平方米,首夹层为非机动车、摩托车停车库、从层至第四层分别设立案庭、刑庭、政治部、办公室等部门的办公室机要秘书室、审委会(院务会)会议室等内容。
3号楼为后勤服务办公楼,共五层,建筑面积2345平方米,使用面积1642平方米,主要设档案库房、院史陈列室、以及老干部活动室、乒乓房,其中第三、四层设厨房和职工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