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法院荣誉:2001年、2003年、2005年、2007年、2009年、2011年,连续六次被评为“上海市文明单位”;2010年,被高院评为“全国法院”;2011年,院党组被中央政法委授予“全国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1952年9月建院,现坐落于上海市普陀区铜川路1433号。 普陀法院全院在编人员266人,其中硕士57人,本科194人,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95%。
普陀法院荣誉:2001年、2003年、2005年、2007年、2009年、2011年,连续六次被评为“上海市文明单位”;2010年,被高院评为“全国法院”;2011年,院党组被中央政法委授予“全国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普陀法院机构设置:普陀法院现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执行局(含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二庭(商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民事审判第四庭(房产)、少年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司法警察大队、诉调对接中心、政治部、纪检监察室、办公室、研究室等共计17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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