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法院荣誉:近年来,松江法院各项工作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高度评价,先后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泗泾人民法庭被评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全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执行庭被评为“全国执行工作先进集体”,徐伟群同志被评为“全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10月25日。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座落于松江区南青路701号。全院有人员392人;在编人员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占95.68%;获硕士以上学位的148人,占45.68%。该院以“公正司法、求真务实,爱岗敬业、为国为民”为院训,努力为"科创、人文、生态“现代化新松江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松江法院荣誉:近年来,松江法院各项工作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高度评价,先后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泗泾人民法庭被评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全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执行庭被评为“全国执行工作先进集体”,徐伟群同志被评为“全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
1、审理跨地区行政诉讼案件;2、重大民商事案件;3、重大环境资源保护案件;4、重大食品药品安全案件;5、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案件。
松江法院机构设置:目前,松江法院内设机构包括:刑事审判庭、三个民(商)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政治部、办公室、研究室、纪检监察室、法警大队,并设有泗泾、浦南、车墩三个派出法庭。刑事审判庭:审理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由松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及刑事自诉案件,包括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害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污贿赂罪、渎职罪等类型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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