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52年9月,现址共和新路3009号,位于上海市北部。法院审判办公楼于2002年10月竣工,占地16.1亩,建筑面积21488平方米,法庭28个。截至2014年11月,全院共有282人(正式在编人员242人,文员40人),其中法官134人。正式在编人员中,研究生79人(含在职研究生,其中在读博士1人),大学本科155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占全院在编干警96.69%。
闸北区法院曾荣立上海法院系统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荣获“全国法院集中清理委托执行案件先进单位”、“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上海市“人民满意的好法院”、“上海市学习型机关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上海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院党组被授予“上海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少年庭先后被评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法院先进集体”。民三庭2011年被评为“全国巾帼文明岗”。审监庭2010年荣立上海法院系统集体一等功。
闸北区法院历来注重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自1987年至2013 年,连续十三次被评为“上海市文明单位”,2003、2005、2009年连续三次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11年12月,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闸北区法院学术调研成绩斐然,1999年以来,在全国法院系统历届学术讨论会上,闸北区法院共获得两次一等奖、十次二等奖和七次三等奖。2008年荣获“1989年至2008年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论文推荐选送组织工作先进单位”,一人荣获“1989年至2008年全国法院学术研讨活动突出贡献奖(铜奖)”。
多年来,闸北区法院坚持审判工作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的指导思想,推出了一系列新举措,形成了自己的工作特色。如签发诉前调查令、电子档案智能查询系统、档案管理电子标签化,推行电话咨询、上门立案等多项便民措施,成立诉讼事务服务中心,提供诉讼法律咨询、庭长接待等服务,指导当事人诉讼;为解决“执行难”问题,闸北区法院先后推出“夜间执行”、“集中执行”等举措,并成立执行事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的执行事务服务。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闸北区法院坚持服务大局,为民司法,认真履行审判职能,积极能动司法,深入推进法院改革,不断完善科学管理,切实提升审判质效,维护司法公正,努力提升队伍素质。
闸北法院机构设置:
闸北法院现设有刑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行政庭、审监庭、立案庭、少年庭、执行局、诉调对接中心、政治部、办公室、研究室、监察室、法警大队共16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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