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检察院现共有18个职能部门,具体包括: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政治部、监察科、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公诉科、侦查监督科、未成年人案件刑事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科、监所检察科、驻宝山监狱检察室、行政装备科、技术科、法警队、社区检察室。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由原宝山县人民检察院和吴淞区人民检察院于1988年9月合并成立。
宝山检察院现共有18个职能部门,具体包括: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政治部、监察科、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公诉科、侦查监督科、未成年人案件刑事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科、监所检察科、驻宝山监狱检察室、行政装备科、技术科、法警队、社区检察室。
宝山检察院建设:
在队伍建设方面,宝山检察院始终把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龙头”和推动检察院全面建设的关键,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培育干警的“精、气、神”,加强“六支队伍、六种能力”建设。近年来,宝山检察院注重检察专门人才和青年人才的培养工作,成绩斐然。多名同志先后荣获市、区劳动模范、新长征突击手、“三优一能”岗位能手等荣誉称号,有2名同志分别获得第七、第八届市级“公诉人”评比名。宝山检察院在组队参加的首届“长三角”公诉人论辩赛中,一举获得团体亚军、佳辩手、辩手等多项荣誉。 在业务建设方面,宝山检察院始终坚持“业务兴检”的工作思路,开创性地提出了“做强优势、提升中势、改变弱势,努力为上海发展并继续走在前列作出贡献”的“三势”战略构想,各项业务工作在全市排名居前。2007-2008年度宝山检察院获得全市检察系统业务部门综合排名第3名的佳绩。 近年来,宝山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争创“全国先进检察院”为目标和动力,全面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不断取得的各项荣誉正成为宝山区检察院“人心凝聚创佳绩”精神的好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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