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 16 号
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5年5月10日成立,下设19个审判机构和10个职能部门。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海淀、石景山、昌平、门头沟、延庆五区县法律规定由其审理的审案件及上述区县人民法院的上诉、抗诉案件。负责审理辖区内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的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审刑事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审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行政案件;对辖区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提出的上诉或抗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涉及住所地在西城区的国家部委的审行政案件,也由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辖区集中了中央党政领导机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中央直属金融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特大型国有企业。社会、经济、人文结构的独特性,使各类诉讼案件呈现出“规格高、难度大、类型新”的特点。
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 16 号
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5年5月10日成立,下设19个审判机构和10个职能部门。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海淀、石景山、昌平、门头沟、延庆五区县法律规定由其审理的审案件及上述区县人民法院的上诉、抗诉案件。负责审理辖区内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的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审刑事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审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行政案件;对辖区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提出的上诉或抗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涉及住所地在西城区的国家部委的审行政案件,也由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辖区集中了中央党政领导机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中央直属金融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特大型国有企业。社会、经济、人文结构的独特性,使各类诉讼案件呈现出“规格高、难度大、类型新”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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