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8月,2001年9月因撤县建区正式更名为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该院位于上海市奉贤区解放东路199号,下设多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商事审判庭、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执行局、执行裁判庭、司法警察大队、司法行政装备科(信息管理科)、奉城法庭、柘林法庭、奉贤新城法庭等。
奉贤区法院拥有在编人员184人,其中法官107人,书记员57人,法警15人,其他人员5人。本科以上学历占85.33%。法院内设审判执行部门9个(包括法庭1个),综合部门5个。由于奉贤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加速,法院近年来收案逐年上升,案件类型逐年增多,难度逐年加大。2007年,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4,395件,审结14,346件;2008年至今,受理各类案件12,442件,审结11,455件。案件类型由过去纯粹农村地区特点的案件为主转化为农村、城区特点的案件全面发展,且由于经济发展较快,拆迁纠纷、用地纠纷、建筑承包、承租纠纷等群体性案件也大幅上升。
奉贤区法院在提高司法能力与水平的同时,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拓展司法功能,延伸审判服务,在为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方面作出了有益的探索和积极的努力,在便民、利民、惠民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司法为民新举措,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