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海福州路 209 号
上海金融法院是中国金融专门法院,成立于2018年8月20日。该法院实行金融民商事、行政案件“二合一”管辖制度,专门管辖上海市辖区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审金融民商事案件和金融行政案件,以及对上海市基层法院审金融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提起的上诉案件。上海金融法院的设立旨在推进国家金融战略实施,健全完善金融审判体系,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和金融健康发展。
上海金融法院的职责范围广泛,包括但不限于:
集中管辖以住所地在上海市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为被告或第三人与其履行职能相关的金融案件。
涉科创板上市公司的证券发行纠纷、证券承销合同纠纷、证券上市保荐合同纠纷、证券上市合同纠纷和证券欺诈合同纠纷的一审民商事案件。
涉金融机构的与公司有关案件。
中国境外证券期货发行交易、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损害中国境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跨境金融民商事纠纷。
法院现有8个内设部门,包括立案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等,并设有机关党委和党支部,共有党员113人,在编干警127名,其中员额法官39人。截至2022年9月,共受理各类案件30596件,标的总额超过8222亿元人民币,共审结29064件案件。
上海金融法院自成立以来,以“专业化、国际化、智能化世界一流法院”为发展目标,在争议解决、法治建设、司法改革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法院先后有12件案例入选《中华人民共和国高人民法院公报》、中国法院十大民事行政、商事、执行、多元化解案件等,为中国金融法治环境的改善和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中国上海福州路 209 号
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目的是完善金融审判体系,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要围绕金融工作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任务,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对金融案件实行集中管辖,推进金融审判体制机制改革,提高金融审判专业化水平,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金融审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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