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599号
上海市长宁区监察委员会是由上海市长宁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上海市长宁区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的国家监察机关。
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599号
上海市长宁区监察委员会是由上海市长宁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上海市长宁区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的国家监察机关。
上海市长宁区监察委员会的职责是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实施监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检查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调查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并作出处置决定,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为履行上述职权,监察委员会可以采取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措施。
2018年1月下旬,上海市长宁区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当天,根据市里的统一安排,上海的16个区级监察委员会全部挂牌成立,这是上海扎实有序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以来,长宁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市委要求,把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作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积极稳妥推进改革试点各项工作。正式挂牌,标志着上海市长宁区监察委正式组建,更意味着监察职能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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