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上海一中院在上海市委和上海高院党组的领导下,在各级机关和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下,始终坚持正确的办案指导思想,紧紧围绕执法办案要务,牢牢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全面履行司法服务保障职责,形成了以“实干、廉明、严谨、好学、进取、团结”等十二字为要素的院风,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受到社会良好评价。
上海一中院坚持公正司法,积极构建审判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办案质量;坚持能动司法,主动服务、切实保障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坚持司法为民,及时 呼应群众司法需求,不断创新完善诉讼便民机制;坚持阳光司法,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司法公开;坚持以人为本,既强调严格管理,又注重人文关怀,打造过硬队 伍,构筑“精神家园”;坚持务实开拓,倡导真抓实干、团结进取,积极培育“十二字”良好院风,有效促进了以公正司法为核心的法院各项工作,法院建设力度和 成效居全国中级法院前列。
建院至今,上海一中院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上海市文 明单位”、“上海市平安单位”、“上海市花园单位”等三十余项省市级以上集体荣誉,涌现出以“全国法官”黎淑兰、“全国审判业务专家”黄祥青、“全国 法院办案标兵”周峰、周欣等为代表的法官群体。